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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贵州人,也非侗族,自以为爱好音乐,由于孤陋寡闻,过去竟不知世间有一种“侗族大歌”。
2006年的第十二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上,第一次聆听到贵州“蝉之声”组合展示的侗族大歌,立即被从HIFI音箱流淌出来的荡气回肠的旋律震慑了。原来在这喧嚣的世界上,还有如此醇美的歌声呀!此曲只应天上有,人间难得几回闻。我从此成了他们的FANS。
本以为金牌非我的新偶像莫属了,谁知最后关头,却硬是被评委从领头的位置拉了下来。公布结果的那一刻,气得我随手拿起东西就往电视屏幕砸过去(呵呵,幸好是沙发靠垫!)
愤懑难平,驱猫上网,到论坛猛烈抨击青歌赛评委不公。那几天,发现网上为贵州“蝉之声”鸣不平的帖子很多,形成万炮齐轰的壮观景致。对这种现象也有说风凉话的,暗指这些帖子是贵州组织的枪手所为。对于我,无异于火上浇油。这不是血口喷人吗,我何时变身为贵州的枪手了?于是在几个可以查看发帖IP地址的坛子调查了一番,证实舆论来自天南海北,发自贵州的只占少数,流言不攻自破。
这倒是一个颇有意思的话题:既然是比赛,而且具有地域和民族的差别,为参赛队伍呐喊助威的就应该主要是当地、本民族的人吗?
如果单纯从功利的甚至政治的角度来对待比赛,那当然是如此了。但青歌赛毕竟是一次万众共享的音乐盛宴,在这个特定范畴之内,艺术应当至上,别的什么还是不要搅和进来才是正理。
记得有一句名言:越是民族的,就越是世界的。同理也可以说:越是民族的,就越是全中华的。音乐本是世界通行的语言,对它的理解、享受以至崇拜,是不会受国界省界制约的。艺术要在比较中才能发现和发展。居于芝兰之室,久而不闻其香,就是因为失却比较。一种特有的音乐,对于其母体民族来说,已经成了习以为常的平日生活组成元素,自身并不以为奇。而对于外界,对于别的兄弟民族,一旦发现了她,常会惊为天籁,奉若奇葩,享受到从所未有的尊崇。
侗族大歌就是一个极好的实例。作为原生态的多声部合唱的民族音乐形式,自五十年代初被贵州音乐界发现后,一扫某些外国学者认为中国自古无合唱音乐、合唱都是舶来品的论断,为中华民族丰厚的文化底蕴添上色彩浓重的一笔,也填补了世界音乐史上的一处空白。
如果说过去由于种种原因,很多人(包括在下)还不知道侗族大歌为何物,那么上一届的青歌赛,已经给全国观众扫了盲。据我在生活中和网络上的接触了解,喜爱她的人是很多很多的。从万山丛中走出来的侗族大歌,真正成了全中华民族共同享有的文化瑰宝。在这种博大的语境之下,任何狭隘的地域观念,都会被人嗤之以鼻了。
我不是贵州人,我不是侗族同胞,但我爱侗族大歌。祝侗族大歌在本届青歌赛上再创辉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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